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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历史演变——明朝时期
2021-07-21
明代由于资本主义的萌芽与发展,丝绸的生产与贸易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丝绸生产的商品化趋势日渐明显,丝绸的海外贸易发展迅速。江南苏湖一带成为最重要丝绸产地,发展了一批典型的丝绸专业市镇,官营织造也日趋成熟,此时,中国丝绸发展到了最活跃的时期。

明初采取了集中力量发展垦荒、兴修水利和振兴农业的政策,改变了元朝手工业奴隶的身份,大大地解放了劳动生产力。世袭的手工业者除定期轮流应役外,大部分时间可以自己制造手工业品到市场出售,同时还减轻商业税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恢复,促进了蚕桑丝绸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明代已有不少学术价值很高的著作出版,如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已对桑品种作了科学分类;徐光启的《农政全书》中的《蚕桑篇》,对蚕桑生产有全面论述;宋应星的《天工开物》,是当时丝绸生产最重要的著作。

明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重农崇俭,蚕桑丝绸业的产区范围有所缩减,但形成了以江南为中心的区域性密集生产,其中苏、杭、松、嘉、湖为五大丝绸重镇。明代中期以后,社会风气渐趋奢靡,在商品经济与专业分工经营条件下,江南地区的丝绸工商业获得了极大繁荣。

明代官营织造业规模较大,除在南京与北京设立中央染织机构外,还分别在丝绸产区的苏州、杭州及全国二十多处地方设立地方织染局,供应宫廷和政府每年所需的段匹。生产方式有"局织"和外发"领织"两种,局织是轮班徭役制,领织为民间机户,工匠的人身依附关系较元代有所松弛。

丝绸产品以朝廷赐赏的形式流入周边国家和地区。明中期以后,官府在广州、泉州、宁波等地设置"市舶司",中国生丝与丝绸大量销往日本和经由澳门地区销往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