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丝绸业在战争中损失惨重。康熙时采用了鼓励措施,丝绸生产获得较快发展,在地域上进一步向环太湖地区和珠江三角洲集中,特别是江南地区在规模和水平上成为全国丝绸业的中心。
清代官营织造体系废除了明代的匠籍制度,原料也以采买为主,总体规模比明代有所缩减,重要的有江宁织造局、苏州织造局和杭州织造局,合称"江南三织造",负责供应宫廷和官府需要的各类丝织品。民间丝织业生产规模有所扩大,专业性分工和地区性分工更加明显,涌现出一批繁荣的丝绸专业城镇,产品种类繁多,内销市场繁荣。在对外贸易方面,清厉行海禁,加强了对外贸易的限制,实行一口通商。尽管如此,中国对日本的生丝出口和对欧洲各国的生丝与丝织品出口仍然达到了相当规模。
晚清时中国丝绸业在苛捐杂税和洋稠倾销的双重打击下,陷入了十分可悲的境地。